第四版前言
2017年是中國會計發生重大變革的一年。自2016年5月起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“營改增”工作,這給會計實務和會計教學帶來了很大的挑戰。“營改增”改革方興未艾,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又推波助瀾,從2017年開始,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又提出了對會計準則的全面修訂。截至目前,財政部先后修訂和頒布了7個準則(《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——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》《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——金融資產轉移》《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——套期會計》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——金融工具列報》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——政府補助》《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——收入》《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——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、處置組和終止經營》)。這些會計準則的修訂和實施,對實務導向的會計教學帶來了較大的沖擊。正是為了適應會計教學的需求,更好地反映會計實務的最新變化,我們決定對《會計學基礎(第三版)》教材和《會計學基礎(第三版)學習指導》進行修訂,編寫了《會計學基礎(第四版)》和《會計學基礎(第四版)學習指導》。與第三版相比,第四版的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:
(1)根據2017年以來財政部修訂和頒布的最新準則,對書稿進行了全面的更新和修改,以盡量體現政策的最新要求。
(2)根據“營改增”實施辦法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稅率調整的通知,對教材中涉及增值稅的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和補充。
(3)每章末新增加了復習思考題和案例部分,方便同學們自主學習。
(4)對第三版中的錯誤、疏漏之處做了必要的修改。
《會計學基礎(第四版)》和《會計學基礎(第四版)學習指導》的作者也進行了相應調整,具體分工如下:第一章、第六章、第九章、第十二章由劉海云教授編寫修訂;第二章、第八章由趙巖副教授編寫修訂;第三章、第五章由付威助教編寫修訂;第四章、第七章、第十章由王利娜教授編寫修訂;第十一章、第十三章由李桂榮教授編寫修訂。劉海云教授對全部書稿進行了總纂和最終定稿。
在本書的編寫和修訂過程中,我們參考了同行的許多研究成果,力求反映最新的實務變化和研究成果,在此深表謝意!對書中的錯誤或遺漏之處,敬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。